撰文:Dr.404
本文讨论重点是结构和逻辑,不展开细节法律条文的讨论,你我都不是律师,我们争论法律细节,就是菜鸡互啄,没有意义。我也会出错,有什么可以指出来。内容都是我的研究和推断,未必 100% 和项目的合规构架设计一致,大家可以自己判断。
看到倪先生的文章,我觉得,把不同的东西混在了一起,可能会对大家形成误导,我来分享下我的观点
先说一下关于倪先生原文的我不认同的几个点
1. 不该重心放在 MyStonks 「如果要在美国公开运营证券型代币交易」 这个假设,因为现在就是对美国居民不开放,只是对非美销售,所以讨论 Broker 、ATS 资质没任何意义。
2. 「FinCEN(MSB 登记)也未能在公开检索页直接定位到条目」 ,没有理解 MyStonks 目前的结构设计找错了公司。
全面分析 MyStonks 的合规结构设计
1. 两个主体公司和他们的职责
第一个是 MyStonks Holding Limited 注册在 BVI(英属维尔京群岛)
职责: 是目前 MyStonks 交易所可以交易的美股代币的发行主体,用的是 Reg S 的豁免,在美国证券法的定义下,美股代币代表美股权益,本质属于证券,这个走 Reg S 的样板是很早做美股代币化公司 Dinari ,所以不是先例了。
第二个是 MyStonks Holding LLC 注册在美国特拉华州
职责:根据行业惯例判断,是未来可以对美国用户进行发行证券来做的主体,其实我觉得不用过分关注这次的 Reg D ,这更像是探索美国市场的一个演习,可以以后对对合规投资者做 STO 。想一下如果一个新的创业公司做链上 IPO ,所以倪先生这个 Reg D 备案和 MyStonks 目前上市的美股代币发行和交易半毛钱关系也没有。
当前美股代币发行是通过 BVI 公司 MyStonks Holding Limited 完成,依赖 Reg S 豁免 完全是另一套合规路径。
2. Reg S 豁免
MyStonks Holding Limited 在境外发行和销售美股代币,面向的是非美国投资者,可以依赖 Reg S 豁免,不需要向 SEC 注册或备案,最主要满足(只列最重要 2 点)
1) 离岸交易(Offshore Transaction)
- 证券要约和销售必须在美国境外发生
- 购买方下单时必须位于美国境外
- 或者发行人有合理理由相信购买方在境外
Mystonks 如何做的
GeoBlocking + 购买前 KYC(验证非美国身份)+ 购买美股要你同意你不是美国公民/居民

其实交易所的用户条款也写了

